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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获奖名单(初评)的通知 (电组字〔2011〕03号) 各赛区组委会,有关参赛学校: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简称竞赛)评审专家于2011年9月18日至26日在天津完成了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全国评审工作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了本年度竞赛“瑞萨杯”获得者,本科组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A题代表队,高职高专组为深圳职业威廉希尔官方网站 学院G题参赛队。 经全国竞赛专家组评审、全国竞赛组委会批准,171个参赛队获全国一等奖,574个参赛队获全国二等奖,现将获奖名单(初评)(见附件一)予以公布。 如果发现公布的获奖名单(初评)中学校名称或学生姓名有误,请首先通知所在赛区竞赛组委会,赛区组委会核查后立即用电子邮件通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(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)。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只受理赛区组委会的更改要求。 为保持竞赛评奖的公正性,本年度竞赛坚持执行“异议”制度,“异议期”为15天,即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。凡对初评名单中某些参赛队的违纪行为提出异议者,应严格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发布的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异议期制度的若干规定》(电组字[2001]05号)进行举报,该文件在全国竞赛官方网站“新闻看台”栏目内可以查到。 本着检举需要证据的基本原则,全国竞赛组委会不受理任何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的举报,也不受理没有本人真实单位名称、联系方式及本人手写签名的匿名举报信函。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举报,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,同时立即进行核查,一旦查实有据,即取消该队的获奖资格,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。 “异议期”后,将召开全国竞赛组委会工作会议,根据异议情况,讨论批准本次竞赛的正式获奖名单,并在全国竞赛官方网站上公布。 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于2011年12月3日(星期六)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颁奖大会,届时请注意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上的有关通知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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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学习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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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玛,本来是来赚积分的,没想到被骗了一个积分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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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小组成员才能发言,加入小组>>
请问一个迭代法图形二值化的程序代码把宽改成240之后整个屏幕不显示是什么原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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